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展览中心空调表冷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瑞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展览中心空调表冷器采购及安装,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设备及安装调试服务,确保所有安装的设备稳定可靠运行,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2最高限价:180.4万元,投标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3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花果山大道828号(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工业展览中心)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通知书签发后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5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不需提供)
3.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社保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3.7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制造厂家投标,如同一品牌出现2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则该品牌投标人均按无效标处理。
3.8本项目招标人推荐的品牌为:戴森空调、江苏佳宝空调、江苏源嘉空调、科迪(江苏)空调、山东格瑞德、德州亚太、浙江国祥、常兴、河北科力空调。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须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原件,原件何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请于2023年06月05日至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楼招标代理一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前来报名,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等证书;
(4)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瑞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工
联系电话:0518-803289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楼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8-83066003